东方网1月6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网店经营者周女士通过网络结识了从事网店装饰推广生意的段某。段某为周女士网店做了一段时间的推广,但效果不佳。段某见状便将自己乔装成另一网店推手“秦某”,与周女士取得联系,并且虚构自己在淘宝网站有内部关系,取得急于推广自己网店的周女士的信任,骗取周女士钱款20万元人民币。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段某批准逮捕。
家住松江区叶榭镇的周女士从今年年初起开始在淘宝网上经营自己的店铺,专营一些小饰品,可时过半载,生意冷清。今年4月,急于推广自己网店的周女士通过网络结识了从事网店装饰推广生意的段某,请段某为自己的网店做装饰。可是时间又过去的两个月,周女士网店的生意依然不见起色。
心急如焚的周女士便问计于段某,不料段某竟心生歹念。段某向周女士推荐另一个网络推手“秦某”。谁知,段某私下又注册新qq账号,冒充“秦某”与周女士取得了联系。“秦某”抓住周女士急于推广自己网店的心理,谎称自己在淘宝网站内部有“关系”,可以帮助周女士参加淘宝9月份的“聚划算”活动(周女士网店本不具有参与该活动的资格)。在听了“秦某”的一阵吹嘘之后,周女士信以为真,将20万元保证金转入“秦某”账户。
而在其将20万元保证金转入“秦某”账户(实为段某朋友的账户)的第二天,这笔钱就被段某转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并用于经营自己网店、偿还个人债务以及日常生活开销。时至案发,这笔“保证金”已被段某挥霍过半。
年11月16日,周女士向警方报案。经侦查,2013年11月25日,段某在河南开封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段某对自己通过网络,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之后,我们不禁感叹,骗子的骗术并不高明。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甚至不知道对方电话号码的情形下,周女士竟将20万元巨款轻易转入了骗子的账户。正如许多刑事案件的发生一样,被害人的轻率是犯罪得逞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从另一个侧面,段某并不高明的骗术也将使自己身陷囹圄,20万不义之财留下的是一段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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