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后再折是聚划算活动中店家的一种违规行为。那么聚后再折是什么意思?定义是什么?被判定后商家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一起来来看看
一、聚后再折定义:聚后再折是指商家在参加聚划算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后30日内,商家店铺内的参聚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其参加聚划算时的活动价格的行为。
二、聚后再折处罚及申诉
1、处罚:商家参聚活动的报名截止之日起算,前90日内有聚后再折行为的,将直接影响参聚报名准入,若有多次聚后再折行为的,将加大影响参聚报名准入的权重;
2、申诉:商家应自聚划算平台通知商家聚后再折行为之日起7日内发起申诉,如期间届满未申诉或虽已申诉但被判定申诉不成立的,执行聚后再折处罚。
三、以下特殊情况例外:
不构成违背聚后再折的特殊情形包括:
1)参聚商品属于以下类目:手机、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MID、 台式机/一体机/服务器、DIY电脑、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网络设备/网络相关、3C数码配件、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大家电;
2)参聚商品系特殊商品:黄金;月饼、粽子等具有明显节气时效性的商品;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
3)参聚商品系聚划算生活团商品(即生活汇或旅游团页面的商品);
4)特殊大型活动,如38、618、99、1111、1212、年货等全网大促活动的;
5)同一卖家的同一商品30天内以低于原“参聚价”重复参加聚划算的;
6)消费者使用淘金币、淘金卡、全积分兑换或积分加钱购、会员权益(t级)、店铺优惠券(针对该单品所设置的优惠券除外)等相关优惠和权益;
7)聚划算平台内标为“秒杀”的活动;
8)聚划算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商家销售与参聚商品包装和规格不同的同种类商品;
上述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本细则修订及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正式生效时间为2015年4月1日,本细则生效后原已经发布的聚后再折实施细则将自动失效。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