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有哪些情形?
A:1、不论是否建立订单,商家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商家承诺其发布的商品为天猫新品,且商品信息中包含“”或“”或“”标志,但实际不符合《天猫新品管理规范》规定的。
2、主要指商家与买家之间存在已付款订单,但商家未履行其在店铺、商品描述、阿里旺旺聊天中所做的承诺;或未履行与与买家所达成的对交易的补充及变更约定,且该约定与规则的强制性规定无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等交易商品之外的物品,但实际并未赠与;
2)、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退换货、包维修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
3)、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
4)、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或与买家约定特定运送方式,特定运送物流、快递公司等,但实际未遵从相关承诺或约定的;
5)、商家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对于该优惠或折扣价格的有效期,如双方已有约定的则遵从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则有效期应视为卖家给出优惠或折扣价格的当日。买家在有效期内拍下且完成付款,即可享受约定的优惠或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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