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的事情要从2014年6月说起,当时,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腾讯公司举报,以快播公司侵犯版权著作权为由,对快播公司开出高达2.6亿元的天价罚款。随后,快播公司表示不服处罚,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经过深圳中院一审审理,驳回快播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即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方和被上诉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拥有对快播进行版权行政处罚的权利;执法取证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对快播处罚过重等几个方面。
代表上诉人快播的律师认为,此案应该为民事侵权,而非危害公共利益。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在深圳市版权局挂牌之后再做出版权处罚是不合理的,在受理送达、证据调取、听证通知、执法人员行政资格这几个主要的方面都存在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的行为)。而且,处罚的依据上证据不足,对快播进行天价处罚不合理。
双方还就快播提供的是否为搜索服务,是否适用于避风港和技术中立等原则进行了激烈交锋。
快播方坚称自己提供的只是搜索服务,没有直接侵权,即使侵权也是快播搜录的第三方小网站。
而深圳市场监管局和腾讯认为,快播的经营模式没有特定的选择和被侵害人,针对所有好的热门的视频内容进行盗版,损害了公共利益,影响恶劣。同时,被上诉方认为,快播存在盗版和主观故意侵权行为,且在屡次通知后仍不悔改,处罚合理。
关于快播案,涉及盗版侵权、传播淫秽视频等多个层面。新浪科技在今年1月份直播了北京海淀法院审判快播高管王欣等人传播淫秽视频案。根据两次庭审信息,涉黄涉盗版是快播公司被起诉的主要原因,快播创始人兼CEO王欣被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版权保护近年来被国家重视。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今年4月曾指出,经过专项治理,我国版权保护大环境持续改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各级法院审理的网络音乐民事案件数量为687件,取代往年的网络视频案件,成为2015年网络侵权案件最多的类型,占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4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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