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违反服务承诺,就是指店家未依照服务承诺向顾客出示下列服务项目防碍顾客利益和/或未依照服务承诺向淘宝执行下列责任的个人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店家须再次执行法律规定或承诺的属实叙述、赔偿、退换货、退换、检修、交货税票等责任。 (一) 店家违反下列任一服务承诺的,每一次扣六分: 1、 淘宝网判断店家的确应当担负申请退货等售后服务确保义务但店家回绝担负的; 2、 淘宝网判断店家的确应当担负七天无理由退换售后服务确保义务但店家回绝担负的; 3、 店家参加“试用网”的主题活动,但却在顾客报考取得成功后回绝向顾客推送或延迟时间推送已服务承诺出示的使用产品的; 4、 顾客挑选支付宝钱包平台交易,但店家回绝应用的; 5、 添加到付或透支卡支付服务项目的店家,回绝出示或是回绝依照服务承诺的方法出示上述情况服务项目的; 6、 添加淘宝官方主题活动的店家,未依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执行的; (二)店家违反下列任一服务承诺的,应和当相对应的不良影响和义务。如需再次执行的,天猫商城将催促店家再次执行其责任: 1、 店家回绝出示或是回绝依照服务承诺的方法出示税票的(特殊产品以外); 2、 店家根据千牛工作台等方法正确引导顾客在天猫商城外开展买卖的。 (三) 店家就已支付订单信息或独特情况下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有未执行的其他服务承诺的,每一次扣四分。 淘宝官方公布的别的管理方法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标准、标准、品类管理方法规范、国家标准等),对以上个人行为的要求合乎特殊情况的,从其要求。 除以上例举的个人行为外,淘宝官方公布的别的管理方法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标准、标准、品类管理方法规范、国家标准等)中觉得组成违反服务承诺个人行为的,从其要求。 |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服务承诺,就是指店家未依照服务承诺向顾客出示下列服务项目防碍顾客利益和/或未依照服务承诺向淘宝执行下列责任的个人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店家须再次执行法律规定或承诺的属实叙述、赔偿、退换货、退换、检修、交货税票等责任。 (一) 店家违反下列任一服务承诺的,每一次扣六分: 1、 淘宝网判断店家的确应当担负申请退货等售后服务确保义务但店家回绝担负的; 2、 淘宝网判断店家的确应当担负七天无理由退换售后服务确保义务但店家回绝担负的; 3、 店家参加“试用网”的主题活动,但却在顾客报考取得成功后回绝向顾客推送或延迟时间推送已服务承诺出示的使用产品的; 4、 顾客挑选支付宝钱包平台交易,但店家回绝应用的; 5、 添加到付或透支卡支付服务项目的店家,回绝出示或是回绝依照服务承诺的方法出示上述情况服务项目的; 6、 添加淘宝官方主题活动的店家,未依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执行的; (二) 店家违反下列任一服务承诺的,应和当相对应的不良影响和义务。如需再次执行的,天猫商城将催促店家再次执行其责任: 1、 店家回绝出示或是回绝依照服务承诺的方法出示税票的(特殊产品以外); 2、 店家根据千牛工作台等方法正确引导顾客在天猫商城外开展买卖的,或添加村淘网等服务平台的店家,正确引导村淘网等服务平台的顾客在村淘网等服务平台外开展买卖的。 (三) 店家就已支付订单信息或独特情况下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有未执行的其他服务承诺的,每一次扣四分。 淘宝官方公布的别的管理方法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标准、标准、品类管理方法规范、国家标准等),对以上个人行为的要求合乎特殊情况的,从其要求。 除以上例举的个人行为外,淘宝官方公布的别的管理方法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标准、标准、品类管理方法规范、国家标准等)中觉得组成违反服务承诺个人行为的,从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