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推广符合有效推广收入范畴的订单才会结算佣金,有效推广收入需符合:
1)指定推广产品为阿里云按照包年包月方式售卖的如下预付费产品--云服务器ECS、云数据库RDS、DDoS高防IP(网路安全)、云解析、指定网站模板(见后台推广落地页);
2)被推广用户当前名下无正在运行的指定产品,通过推广链接完成购买并支付的第一笔订单,属于有效推广收入。示例:若淘客推广云服务器ECS给用户,需要用户名下无正在运行的ECS,通过推广链接完成购买的第一笔ECS订单,属于淘客有效推广订单;
3)老用户的续费、升级以及已与阿里云签署过服务协议用户的支付,不计入“有效推广收入”范畴,被推广者如果使用推荐码进行支付,亦不计入推广者“有效推广收入”的范畴;
4)因用户退货造成的退款应从有效推广收入中扣除。
5)被推广者在订单中使用了推荐码,幸运券等其他有返利性质的工具则该笔订单不计入推广者“有效推广收入”的范畴。
备注:企业账号、分销账号和签过合同的大客户账号不能参与(即这部分账户购买无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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