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网为了能够约束好每个卖家发布商品,也制定了统一的商品发布规范,如果各位也想要开淘宝店铺,那就需要好好去了解一下淘宝网商品的发布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淘宝网发布商品的卖家。
第二条【效力级别】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卖家违反本规范发布商品的,平台将视情形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处理。其他规则有特殊商品发布要求的,从特殊规定。
第二章 商品发布基本规范
第三条【基本原则】卖家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中“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本要求】卖家应当按照淘宝网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卖家应当对商品作出完整、一致、真实的描述。
1.完整性:为保证买家更全面的了解商品,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卖家应在发布商品时完整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本身(基本属性、规格、保质期、瑕疵等)、品牌、外包装、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等。
2.一致性: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如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描述等)应保证要素一致性。
3.真实性:卖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保证商品信息真实、正确、有效;不得夸大、过度、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等。
(二)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三)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协议或规则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使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元素,或利用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进行销售或宣传;
2.不得发布侵害平台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或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
3.不得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社交、导购、团购、促销、购物平台等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的名称、LOGO、二维码、超链接、联系账号等信息;
4.不得重复铺货,即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5.不得通过编辑变更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6.不得发布其他违反《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淘宝平台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等规则的商品或信息。
第三章 商品发布具体规范
第一节 商品类目
第五条【类目选择】卖家应当根据所售商品,逐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不得将商品发布在与实际商品品类不一致的类目下。
第六条【类目准入】卖家发布有准入要求的类目商品时,应遵守《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中各行业规范的准入要求。
第七条【商品数量限制】不同信用积分的卖家,在各一级类目下发布商品的数量有一定限制,具体详见《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规范》。如果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淘宝网将下架超限商品。
第八条【类目互换限制】部分类目限制互转,即某商品发布在该类目后,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将商品从该类目转出,同样,原发布在其他类目的商品,也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转入到该类目。具体类目详见《淘宝网商品类目互转限制规范》。
第二节 商品基本信息
第九条【商品图片】卖家应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商品的主图、详情图、SKU预览图。图片应突出商品主体,清晰美观,不失真。
第十条【商品标题】商品标题可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品名、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和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等,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
第十一条【商品品牌】卖家应按照商品的品牌,准确选择品牌属性。卖家需申请品牌入驻、品牌名称变更、品牌类别变更时,应遵守《淘宝网商品品牌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商品类型】卖家应按照商品实际情况选择商品类型为全新或二手、一口价/拍卖等类型。商品发布后限制商品类型二手/全新互转,即某商品发布时宝贝类型选择“二手”后,不能通过编辑宝贝的方式将该宝贝的宝贝类型修改为“全新”;同样,原宝贝类型为“全新”,也不能通过编辑的方式改为“二手”。
第十三条【商品详情】卖家描述商品详情,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卖家可在商品描述中对商品进行拓展介绍;
(二)商品描述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承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
(三)商品描述中表明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
(四)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中要求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如食品、化妆品类的临保商品应明示质保期或过期时间等;
(五)商品描述中明示的责任条款,若违反法律和《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无效,如:内容为单方面免除卖家责任、将相关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
若不违反法律和《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有效,如:卖家为了招揽生意,明示“假一赔万”的承诺,一旦违背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兑现承诺。
第十四条【商品SKU与库存】SKU即Stock Keeping Unit(库存量单位),是指商品的销售属性集合,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卖家编辑SKU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部分SKU的属性值不可编辑,部分可以由卖家自定义编辑。卖家发布商品须遵守销售属性,合理地自定义编辑SKU。
(二)不得利用SKU价格引流,不得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具体详见《规避信息的认定和处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商品价格】卖家发布商品价格,应遵守《淘宝价格发布规范》。
第十六条【发货时间】买家付款后,卖家须根据买家的需求和自身的服务能力在淘宝网规定的时效内,填写真实发货信息并完成发货。具体发货要求详见《淘宝网发货规范》。
第十七条【七天无理由退货】卖家应按照《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选择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第十八条【营销标签】卖家在设置营销标签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作出的活动承诺,不得使用以下营销标签用语:
1.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平台背书的营销宣传用语,如已品质验证、已检验是牛皮、淘宝官方验证等;
2.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品牌权利人背书的营销宣传用语,如已正品验证、正品保证、抽检正品等。
第三节 特定商品发布要求
第十九条【预售商品】预售包括全款预售、分阶段预售。卖家可根据需要发布预售商品,具体详见《如何发布预售商品》。
第二十条【定制商品】定制商品,是指卖家按照买家的要求(如买家提供、指定的图案、文字、款式、材质等)生产、制作并予以交付带有买家个性化特征的商品。
(一)定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LOGO/图案/文字印制:卖家按照买家指定的LOGO、图案、文字等在商品上进行印制、描绘等;
2.定制尺寸:卖家根据买家提供的尺寸,或卖家为买家上门量制的尺寸对商品进行生产、加工;
3.定制面料/材料/颜色:卖家按照买家提供或指定的面料、材料、颜色来生产、加工的商品;
4.按样加工:卖家根据买家提供或双方确认一致的样品进行后续生产、加工的商品;
5.按图加工:卖家根据买家提供或双方确认一致的图纸、照片、设计稿等进行后续生产、加工的商品;
6.个性设计:卖家为买家提供个性化的图形、形象、商品等创意或设计服务。
(二)商品发布/编辑时勾选“支持定制”选项的商品须符合定制商品定义及定制情形,“支持定制”选项针对部分类目开放,具体以商品发布页面为准。
(三)定制商品根据《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若不符合定制情形的商品勾选“支持定制”选项,仍须根据商品实际类型遵守《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
第二十一条【代购商品】卖家发布代购商品,应遵守《淘宝网代购商品发布规范》。
第二十二条【直邮商品】卖家发布直邮商品,应遵守《淘宝网直邮商品发布规范》。
第二十三条【特殊行业/特色市场商品】发布特殊行业/特色市场商品,应遵守《淘宝网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特色市场管理规范》等特殊的商品发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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