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摄像器材发布规范》于2019年9月3日公示,9月10日生效。适用于在平台销售的所有摄像机类商品,包括摄像机和摄像机专用配件。
发布类目:
摄像机类商品需根据摄像机类型发布在指定的商品类目内,当前摄像机类商品指定的发布类目如下: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网络设备>>网络摄像机;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视频监控
电子/电工>>监控器材及系统
电子/电工>>智能家居系统>>智能监控摄像机
智能设备>>智能摄像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数码摄像机
机械设备->机器视觉->工业相机/摄像机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电脑视听配件>>摄像头
汽车用品/电子/清洗/改装>>汽车电子/导航/影音/电器>>汽车电子防盗安防>>车载摄像头
【发布要求】
(一)摄像机需如实描述外观和镜头的大小,依新《广告法》要求,禁止使用“没有更小”、“最小”、“小至无形”等类似极限用语或虚假宣传描述摄像机外观和镜头的大小,否则,平台将根据《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处理。
(二)摄像机类商品禁止宣传或者暗示不良用途,否则,平台将根据《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处理,涉及低俗或其他严重情形的将按的《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相关条款下架或删除商品。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都将认定为宣传或暗示摄像机不良用途,均不可发布。
涉嫌直接宣扬偷拍用途情形的,如图片或文字使用“偷看”、“偷拍”、“透拍”、“窃照”、“暗拍”、“暗录”、“暗访”、“暗地里拍录”等文字。
涉嫌描述摄像机不当特征或者不当使用情形的,如图片或文字使用“针孔”、“针空”、“真孔”、“无孔”、“隐蔽”、“隐形”、“隐藏”、“隐伪”、“伪装”、“纽扣”、“钮扣”、“从未被发现”、“镜头消失了/不见了”、“看不见镜头”、“摄像头去哪了”、“不知不觉”、“好摄之徒”、“镜头被隐藏了”等。
涉嫌描述不当安装场所或者不当安装位置的,如商品标题使用厕所、出租房卧室、浴室等描述字眼,使用在公文包、鞋底、空调、插座、桌子底、沙发夹缝内等隐蔽位置安装摄像机图片。
涉嫌其他不当描述、不当宣传的,如图片或者文字使用“特工”、“间谍”、“卧底”、“小三”、“老王”、“老宋”“情人”、“渣男”、“渣女”、“前妻”、“前夫”、“婚姻”、“外遇”、“出轨”、“婚外情”、“抓奸”、“捉奸”、“领导”、“小人”、“贪污受贿”、“揭发检举”、“欠债不还”、“监督员工偷懒”、“取证”, 使用女性衣着暴露、男女接吻、暧昧等类似图片的。
(三)若外观尺寸较小的摄像机、外观非常态类嵌入式镜头家用监控器的有以下特别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根据《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处理。
首张主图须使用白底图片;
主附图、SKU图不得出现人体部位、硬币、筷子、樱桃等物品用于对比摄像机尺寸;
主附图、SKU图不得有对摄像机尺寸、夜视、无声无光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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