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店铺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
2 店铺名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3 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4 普通店铺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字”、“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5 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6 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违法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6.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词汇。
•出现平台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
• 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7 店铺名不得包含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与平台主要业务、类目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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