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平台为了更好地提升教育类目商家整体服务品质和经营能力,将对现有教育类目商品进行风险等级评测。根据评测结果,将对中高风险商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将依据本规则进行。
一、风险评级范围
1、适用范围:连续三个月月均GMV大于质保金的教育类目POP商家,将自动纳入风险评级范围。
若评级数据统计周期内月均GMV小于质保金的商家,不参与风险等级的评定。
2、数据统计周期:评级结果发布日前一周的周日至此前三个月的数据,将作为风险评级数据参考。风险等级评级结果每周更新一次。
例:8月10日公布评级结果,则评级数据统计周期为8月8日(周日)往前三个自然月起至8月8日。
风险评级结果将优先以金刚系统推送消息告知商家,其余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咚咚、邮件等。
二、考核标准
1、风险评级因子
风险评级因子包含商家工商越级投诉、贡献利润、骗取他人财富、客单价异常趋高、虚假交易、GMV环比异常变化、主体变更、倒挂、商责纠纷单量。
注:以上数据以京东数据为主,数据测算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后台等。
(1)工商越级投诉:指商家在评级周期内存在工商越级投诉记录的;
(2)贡献利润:指通过测算,在评级周期贡献利润低于0的商家,影响因素包括商家扣点、客服费用、市场费用、订单交易费等;
(3)骗取他人财富:指商家在风险评级周期存在诈骗投诉记录,以平台测算数据为主;
(4)客单价异常趋高:指客单价高于平台测算风险值,客单价=含税GMV/父单量;
注:消费者在商城下单后生成的的订单,同一时间在不同商家下单只会形成一个父单;
(5)虚假交易:指风险评级周期内存在**行为记录的;
(6)GMV环比异常变化:指评级周期内连续两个月GMV环比异常增高或降低的;
(7)主体变更:指同一商家ID,对比上次风险评级周期内,出现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即视为 “主体变更“;
(8)倒挂:指商家钱包金额低于0,即为倒挂;
(9)纠纷单:指商家在风险评级周期存在的商责纠纷单记录,以平台测算数据为主;
(10)其余参考因子:舆情风险等
若京东收到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调查结论、司法判决、平台通过其他信息层面判断存在风险、消费者投诉或媒体报告等造成京东重大舆情影响或消费者财产损害等,经京东核实无误的,将判断为高风险,并依据本规则及《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2、商家风险等级及处理措施
京东将依据二、考核标准的1、风险评级因子,通过各评级因子权重相加结果,将范围内商家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针对中或高风险等级商家,京东将冻结过去7或15天货款,冻结时长为7个自然日;若钱包余额不足7或15天货款时,将执行超额冻结,冻结部分即风险保证金。
注:京东有权根据平台规则的调整、店铺经营状况的变化、商家违约情形及/或实际赔付情况、潜在赔付风险等情况,调整商家风险保证金及风险评级标准。
三、商家申诉
若商家对风险评级结果及处理措施不认可,可在收到评级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通过商家运营向京东反馈进行申诉,评级结果通知时间以金刚系统推送消息时间为准。
商家申诉需提供举证材料,根据商家风险等级,应出具的举证材料应当能证明商家不在风险评级范围内。若因商家因工商越级投诉、骗取他人财富、虚假交易、主体变更、倒挂、纠纷等自身经营原因,而导致被判断为中风险或高风险,则举证材料应当包含:
工商越级投诉:出示由京东或行政司法机关处理完毕且证明非商责的结果证明;
骗取他人财富:出示骗取他人财富违约单申诉通过证明,如:违约单申诉通过截图等;
虚假交易:虚假交易违约单申诉通过证明,如:违约单申诉通过截图等;
主体变更:若更换前后为同一法人,提交相关性证明材料;若非同一法人但有相关联性,提交证明具备关联性的证明材料;
倒挂:倒挂金额充值证明或倒挂状态清除证明,如:充值成功界面截图,钱包余额截图等。
纠纷单:商责纠纷单申诉通过证明,如:纠纷单申诉通过截图等;
四、附则
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考核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本标准于2021年8月20日新增,将于2021年8月27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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