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为更好地保障商家利益及服务体验,同时规范淘宝直播带货行为,淘宝内容佣金结算逻辑将进行升级,具体如下:
自2021年10月15日起,淘宝内容佣金结算系统“淘宝内容佣金(TCP)”正式启用,届时商家可以通过热浪引擎后台完成推广设置。
淘宝内容佣金结算逻辑如下:
1、若商家在“淘宝联盟推广佣金(CPS)”和“淘宝内容佣金(TCP)”同时设置推广佣金后,且一笔交易如消费者成交前,同时浏览过直播间、淘宝客的推广链接时,则佣金结算给优先级更高的主播或淘宝联盟推广者;
但若消费者仅在淘宝直播被引导成交,仅使用“淘宝内容佣金(TCP)”进行结算。
2、若商家仅在“淘宝内容佣金(TCP)”设置推广佣金,系统以“淘宝内容佣金(TCP)”结算为准。
3、若商家仅在“淘宝联盟推广佣金(CPS)”设置推广佣金,系统以“淘宝联盟推广佣金(CPS)”结算为准。
淘宝内容佣金(平台)和淘宝客CPS有什么区别?同时设置了哪个生效?
这是两套不同的佣金结算逻辑。在淘宝内容佣金(平台)中,商家可根据自身需要开通全店推广、单品通用推广或者单品定向推广,且多种计划之间没有相互依赖的关系,商家选择更灵活。
目前,V任务平台、淘宝内容商品中心统一使用淘宝内容佣金(平台)做结算工具,其余场景可继续使用淘宝客CPS佣金作为结算工具。
注意:若商品同时设置了淘宝内容佣金(平台)和淘宝联盟推广佣金(CPS),被引导成交的商品既符合“淘宝内容联盟推广佣金”,又符合“淘宝内容佣金(平台)”的佣金结算逻辑;
系统将根据消费者被引导成交渠道对应的佣金结算逻辑分别进行结算。但在淘宝直播内容渠道下,(淘宝直播、点淘)被引导成交,仅会以淘宝内容佣金(平台)结算,淘宝联盟推广佣金(CPS)将不会生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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