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小铺已经上线很长一段时间了,也有不少淘小铺掌柜加入了,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好淘小铺平台上面的各个掌柜,淘小铺平台也特意推出了相关地规则和管理规范,详情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入驻淘小铺平台为淘小铺平台推广者(掌柜)进行线上推广能力提供培训服务的所有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二条【效力级别】本规范为淘小铺平台的运营主体杭州多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机构签署的培训服务协议的补充,适用于对淘小铺平台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机构是作为合作服务方入驻淘小铺平台,并向入驻淘小铺平台的推广者(掌柜)进行线上商品推广能力等提供培训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第四条【准入】
(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中包含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及以上;
(三)有固定办公场地;
(四)拥有淘宝账户,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五)按平台要求足额缴存保证金;
(六)公司经营模式、签约培训导师数量和质量等指标符合淘小铺平台的要求;
(七)拥有丰富的优质培训导师资源、较强的电子商务推广和运营能力;
(八)具有一定的产品开发能力。
第五条【经营规范】
(一)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虚假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提供虚假培训导师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培训导师身份信息、未与培训导师签署真实有效的劳动或劳务合同或其合作协议等。
(二)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不正当利益,如不向签约导师按时支付薪资、劳务费,导致培训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影响淘小铺平台利益的情况;
2.未恰当履行与培训导师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培训导师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3.违背承诺,如违背与淘小铺平台的相关协议、规范或者线下约定,未向相关淘小铺掌柜进行相关培训或者培训内容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等;
4.扰乱平台秩序,如对相关考核指标造假或作弊、包庇相关培训导师违规进行培训或推广活动等;
5.侵犯他人权益,如不当获取使用他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等;
6.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如未经授权使用或假借淘小铺平台或阿里巴巴、淘宝等淘小铺平台相关关联公司或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名义发布信息等;
7.违规推广,如夸大或扭曲官方信息,使用错误词汇或曲解佣金政策诱导他人,未按规范使用平台品牌logo、培训机构相关介绍及推广规范等;
8.机构不得采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导师培训服务费用分配机制,因培训机构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淘小铺平台有权解除与培训机构的协议,并有权冻结应该结算给培训机构的保证金和培训费用。
(三)须符合淘小铺平台的考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对签约培训导师进行管理,签约培训导师须是淘小铺掌柜,机构应确保所有签约培训导师的培训和推广行为应遵守《淘小铺管理规范》的要求。
2. 符合淘小铺平台对机构的培训服务考核指标要求。基础考核要求为:
注:上述指标将根据业务发展不定期进行调整,具体以淘小铺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 对于上述三项考核指标都不能达到的培训机构,淘小铺平台有权:
(1)扣减下一结算周期培训服务费;
(2)上述指标连续三个考核周期不达标的,清退机构。
第六条 培训机构导师管理
(一)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导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须确保所有培训导师遵守《淘小铺管理规范》;
(二)培训导师对淘小铺平台分配的学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培训导师须按照淘小铺平台的要求向受训人员推送淘小铺平台爆品和相关推广素材等;
(三)培训导师不得在淘小铺平台提供的培训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培训的微信群、淘宝群、阿里旺旺群等和线下培训的场所)内发布与淘小铺业务培训无关的信息;
(四)培训导师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淘小铺平台用户的任何个人信息,不得通过私加好友等方式提供与培训服务无关的活动;
(五)培训导师不得在培训过程中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淘小铺平台相关管理规范的信息。
第七条【违规处理】机构违反本规范的,淘小铺平台可采取警告、扣除保证金、清退机构等措施。具体违规内容及违规处理措施详见违规处理一览表。
第八条【清退】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机构将被淘小铺平台清退:
(一)不再符合本规范的准入条件;
(二)存在违规处理一览表中被清退情形;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不达标;
(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第九条【清退再入驻】
(一)因第八条第(一)项被清退的,可重新申请入驻;
(二)因第八条第(二)项被清退的,依据违规处理一览表中的规定执行;
(三)因第八条第(三)(四)项被清退的,不允许再入驻。
第十条【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0年5月19日首次生效。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