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上面也有不少卖家是属于零星小额交易,但是大家却不太会区分这个金额是多少,我今天就给各位介绍一下,同时也会教会卖家们怎么去设置。
零星小额交易的标准在电子商务法中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国家的税收政策中进行佐证。
所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根据商家们的销售额来决定的,销售额不一样,纳税的多少会不一样。
《财政部关于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相信你看上述文字已经看得一头雾水了吧。没关系,小编给你总结一句话: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怎么设置?
其实说白了零星小额经营业务可以按照两种方式来界定,一种是按月纳税的,一种就是按次纳税的,如果是按月纳税的,那么你的月销售额不能超过三万元;
超过三万月就不属于零星小额交易了,如果是按次纳税的,那么你的每次或者每日的销售额不能超过300-500元,超过的也不属于零星小额,其实零星小额的界定也是按照纳税来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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