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重磅新品和新品新系列是淘宝双11第一波服饰主会场和服饰新品会场的头部重要板块内容,本次2022年淘宝双11首发重磅新品和新品新系列招商贴中将会详细解释:首发重磅新品和新品新系列的招商规则。来看详细内容:
商品报名入口:待补充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12: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23:59:59
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23:59:59
二、活动时间
活动预热:2022年10月29日00:00:00-2022年10月31日19:59:59
正式活动:2022年10月31日20:00:00-2022年11月03日23:59:59
三、活动玩法介绍
必设玩法:跨店满减
满减档位:每满200元减30元
注:跨店满减使用时间及其他注意点
四、活动资源支持
(一)基础活动资源
(二)双11第一波淘宝服饰主会场、服饰新品会场头部资源位。
五、卖家准入要求
卖家须需满足2022年淘宝双11招商规则卖家准入要求,除此之外,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卖家主营类目为女装/女士精品、男装、女鞋、男鞋、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手表。
(2)卖家是各行业的iFashion标签卖家。
注:iFashion标签卖家加入手册:
https://helpcenter.taobao.com/servicehall/knowledge_detail?kwdContentId=10235121815782405&searchKey=d97d6563b9ca455bb23cf9ab960e54d41&spm=service_hall.25034491.shcSearch_l5j8c2kl.10235121815782405&hcSessionId=3-1281-1a36715b-1b3f-45a0-a2fe-c10ce79e8608。
卖家报名成功后,若在活动预热期和活动期不符合报名要求,将被清退出会场。
六、新品要求
(一)首发重磅新品要求(30个坑位)
1、首发重磅新品首次上架时间:
2022年10月1日00:00:00-2022年11月3日00:00:00,优先2022年10月31日20:00:00上架新品
2、重磅新品要求:
属于卖家在双11第一波活动中的主推新品爆款;
注:每家店铺最多可提报2款重磅新品,请择优报名。
(二)新品新系列要求(10个坑位)
1、新品首次上架时间:
2022年10月1日00:00:00-2022年11月3日00:00:00,优先2022年10月31日20:00:00上架新品
2、新品商品要求:
有强主题性,并针对单品系列拍摄高质量的系列海报图的优先,且该系列下的报名商品必须大于5个;
七、审核要求
对于符合如下条件的卖家和商品,淘宝将择优审核通过:
(1)同类型的卖家或商品中,属于iFashion标签卖家;
(2)行业成交TOP卖家优先审核(按近180天店铺支付宝成交降序排序);
(3)有过大促经验的卖家优先审核;
(4)新品上架时间临近活动时间的商品会有优先审核;
(5)图片质量高,拍摄风格简洁精美,有设计感,无牛皮癣。
注:
①、卖家是否报名成功,以淘宝网最终的审核结果为准;
②、卖家一旦通过报名审核后,若出现不再符合活动任一报名要求的情形,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并清退出会场。
八、包邮要求
根据2022年淘宝双11开启招商啦,玩法及规则速看!第五项包邮要求;
九、活动发货规则
根据2022年淘宝双11开启招商啦,玩法及规则速看!第九项活动发货要求;
十、活动管控规则
(一)本次活动期间卖家应遵守《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淘宝平台价格管理规则》、《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及相应活动要求,遵循公序良俗原则,营造积极健康诚信的活动环境,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获得活动利益。
(二)卖家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除按照相关规则处理外,淘宝网还将视卖家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公示警告、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三)在本次活动过程中,被排查到的异常订单数据将不计入店铺排名统计,且淘宝网将依据异常数据情况决定是否对卖家采取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等处理措施;同时,淘宝网会对本次活动期间违规获取或使用平台资源的卖家做扰乱市场秩序的处罚。
(四)为保障买家在本次活动中的购物体验,在活动过程中,淘宝网将对参加活动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排查。若卖家存在发布涉嫌不适合活动的商品或内容(含素材等),如低俗营销、疑似违禁等,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公序良俗的行为的,淘宝网将通过清退活动或其他管理手段进行实时管控。
(五)需要报名进入的会场活动且审核通过后,卖家不得无合理理由申请退出。若违反本规定,淘宝网将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卖家进行限制参加营销活动30天~60天的处理。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