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日前发布公告称,2022年以来,抖音生活服务在市场治理过程中陆续发现,一些公司冒充抖音生活服务签约服务商,未经许可使用抖音商业标识、虚假宣传、违规招商等情况。
此类情况极易误导商家和用户,严重影响了涉事公司所在地的运营环境。
抖音公示公示3起民事诉讼案件提醒商家、用户辨认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其中,企总管(郑州)网络科技中心、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称系“抖音开放平台官方服务商”,以抖音授权商的名义推广“抖音心动外卖项目”、招募心动外卖代理商。
抖音公司发现相关假冒线索后,组织法务人员调查取证,并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2022年5月16日,本案一审判决生效,河南省郑州市中院判令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抖音经济损失300万元。
除民事诉讼案件外,还有两家公司因侵权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其中,河南省今好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冒充“抖音团购官方服务商”,被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处罚款1.24万元;
贵州红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冒充“抖音团购贵州实体帮扶中心”,被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此外,6家公司因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被执法机关处以责令停止侵权。
汕尾市聚星传媒有限公司冒充“抖音官方本地生活服务商”、贵州百年国科技有限公司冒充“字节跳动|抖音(心动外卖)贵州运营中心”、江西酷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假冒“抖音本地生活服务商”、重庆三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冒充“抖音本地生活官方服务商”、太原同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抖音本地化服务/孵化中心”、宣圣(山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冒充“抖音视频运营中心”“抖音官方本地生活服务”等行为,被当地执法机关处以责令停止侵权。
抖音表示,抖音生活服务将持续重点着力市场治理,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公示。坚决维护市场环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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