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淘特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特平台将新增《交互风险信息管理规则》。此规则变更于2023年03月0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03月16日正式生效。
一、定义
1.1交互风险信息,是指会员在淘特交互平台上发布存在风险的文字、图片、视频或表演、直播等信息,或存在异常发布行为。
1.2淘特交互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特直播、旺旺、淘特看看等
1.3异常发布行为,是指指多次大量发布信息从而影响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淘特平台会员。
三、发布原则
会员发布信息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等。同时,还应当符合淘特发布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淘特市场管理规范》等。
四、具体情形
发布交互风险信息具体情形详见《交互风险信息明细说明》。
五、市场管理措施
淘特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处理交互信息、限制使用交互平台功能、查封账户等措施。
六、措施解除
淘特根据风险消除情形,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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