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拼多多平台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及相关行业的市场及发货管理,拼多多特修订了《拼多多医药健康市场管理规范》,来看具体变更了哪些内容吧!
1.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拼多多平台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及相关行业的市场管理,规范商家经营医药健康相关商品(或服务,下同)的行为,维护医药健康市场的良好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在拼多多平台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或者发布相关信息的店铺。
1.3. 本规范是对平台协议以及平台其他规则的有效补充,商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应同时遵守平台协议、平台其他规则以及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与平台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内容冲突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未涉事宜,适用平台协议或平台其他规则。
2.市场准入
商家经营“医药健康”主营类目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2.1. 符合拼多多平台各类型店铺的招商标准,并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拼多多清退的情形。
2.2. 已经按照拼多多平台相关规则足额缴纳店铺保证金。
3.商品及信息发布
3.1. 主营类目为“医药健康”的店铺仅可以在下列一级分类下发布相对应的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或信息:
3.1.1. OTC药品;
3.1.2. 精制中药材;
3.1.3. 处方药;
3.1.4. 器械保健;
3.1.5. 隐形眼镜/护理液;
3.1.6. 成人用品;
3.1.7. 医疗健康服务;
3.1.8. 传统滋补品;
3.1.9.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除在上述一级分类下发布商品信息以外,主营类目为“医药健康”的店铺不得在任何其它分类下发布任何商品。
3.2. 主营类目非“医药健康”的店铺,不得在任何分类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或信息,但在一级分类“个人护理保健”下的二级分类“家庭保健”下发布用于急救防护、血糖监测、血压监测等用途且可由个人消费者使用的医疗器械除外。
3.3. “医疗健康服务”一级分类仅限发布如下服务项目:
3.3.1. 健康体检:旅游体检、入职体检、影像检查、孕前检查、综合体检等各类单项或体检套餐。
3.3.2. 疾病检测与筛查:动脉硬化检测、骨质疏松检测、基因检测、甲状腺检测、免疫疾病筛查、脑血管检测、其他慢性病筛查、视力检测、糖尿病检测、听力检测、胃幽门螺杆菌检测、肿瘤筛查。
3.3.3. 口腔健康:口腔检查、洗牙、牙齿矫正、牙齿修复美白、牙周治疗、牙齿种植、牙科综合治疗以及儿童齿科。
3.3.4. 孕产计划:妇科检查、围产保健、分娩、产后康复、优生优育、辅助生育(人工受精、试管婴儿),其中辅助生殖项目必须获得所在地有审批权限的卫生管理机构的审批证明。
3.3.5. 医疗美容:《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下的美容皮肤科项目(轻医美类);整形手术一级手术和二级手术项目(手术分级以《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相关规定为准);
服务中使用的药品、试剂及医疗器械等均提供中国食药监管部门合法注册的证明。
3.3.6. 眼科医疗:眼科检查、视光配镜、斜弱视矫治、低视力康复、准分子激光视力矫正、白内障诊疗。
3.3.7. 心理咨询:个人成长、恋爱婚姻、亲子教育、情绪压力、人际关系、职业发展。
3.3.8. 中医医疗:艾灸针灸刮痧、拔罐推拿按摩、中医膏方、中医足疗。
3.3.9. 健康管理:康复理疗、三高管理、睡眠管理、体重管理、营养管理、运动管理。
3.3.10. 经拼多多特别书面同意的其他服务项目。
3.4. 商家经营部分特定分类商品的,还应当满足平台的要求,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并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如下表一所示。
3.5. 商家应当根据其所发布的商品所属分类,按照法律规定在商品页面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并应确保所展示的证照及信息与所发布的商品保持一致,如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更新。
3.6. 商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不得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经营该等商品。
3.7. 商家发布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可以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其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相关规定,标注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
4.商品发货
4.1. 商家发布处方药等需要复诊开方的商品时,若用户支付价款后,商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订单将被拼多多平台判定为缺货订单:
4.1.1. 主动联系拼多多平台或用户告知无法发货;
4.1.2. 拼多多平台或用户无法在发货时限内联系上商家;
4.1.3. 商家发生其他发货违规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发货;
4.1.4. 商家超时未处理处方单或在处方单管理中以错误原因取消用户订单的;
4.1.5. 其他存在缺货的情形。
4.2. 商品缺货订单的处理
对于缺货订单,拼多多平台有权从商家账户余额中扣收消费者赔付金,并以50年有效期的无门槛现金券形式发放给缺货订单所对应的消费者,同时有权关闭交易并对消费者进行退款。
4.3.商家发生缺货的,拼多多平台有权对商家店铺资金采取限制提现措施,并有权视缺货订单处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限制提现措施。
4.4.拼多多平台对缺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作为销售者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5.对于发生缺货的商品,拼多多平台有权视情况通知商家予以下架,或者采取强制下架、禁售等措施;同时,拼多多平台有权选择销售同款商品的其他商家代为向消费者发货,由此产生的采购成本、快递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均由违规商家承担。
4.6.商品缺货处理过程中,相关订单消费者申请退款的,平台有权视情况进行关闭交易、退款等操作,相应退款金额将从商家店铺资金余额中扣除,该等操作并不免除商家就该订单所应接受的平台处理及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7.拼多多除按本规范之约定对商家认定缺货并采取处理措施外,还有权按照相应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发货规则》、《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等)对商品或店铺认定违规并采取处理措施。
5.违规处理
5.1. 商家违反本规范之规定的,构成违规。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5.1.1. 主营类目为“医药健康”的店铺违反第3.1条规定发布商品信息的;
5.1.2. 主营类目非“医药健康”的店铺违反第3.2条规定发布商品或信息的;
5.1.3. 未经拼多多书面同意,主营类目为“医药健康”的店铺在一级分类“医疗健康服务”下的特定二级分类发布商品或信息的;
5.1.4. 在指定分类以外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或医疗健康服务类等商品或信息,或者未在正确的指定分类下发布前述商品或信息的;
5.1.5. 违反本规范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相应资质被吊销、注销、已失效而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成人用品、医疗健康服务等商品或发布相关信息的;
5.1.6. 其他违反本规范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
5.2. 拼多多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店铺或商品、信息采取下列各类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5.2.1. 违规商品或信息降权、屏蔽、下架、禁售、删除;
5.2.2. 店铺部分或全部商品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降权、屏蔽、下架、禁售、删除;
5.2.3. 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5.2.4. 店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店铺保证金、活动保证金、货款等,下同)部分或全部限制提现;
5.2.5. 其他拼多多认为必要的措施。
5.3. 拼多多采取的违规处理措施不免除商家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以及平台协议、平台其他规则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4. 商家违规给拼多多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拼多多有权根据商家违规情形,要求商家做出赔偿,该等赔偿不免除商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商家同意拼多多或其相关合作方自其店铺资金中扣收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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