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直邮”服务是指由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通过淘宝网为卖家(以下简称“您”)提供境外(海外及港澳台)商品交易的国际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报关和配送物流服务及相关物流增值服务(以下简称“海外直邮”服务或“服务”)。
“海外直邮”服务由服务商、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杭州真香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共同为您提供。
其中,服务商为您提供“海外直邮”服务中的揽收、配送、办理清关并代缴进口税费等服务,淘宝提供“海外直邮”服务相关的平台技术支持。
一、服务内容及流程
1.1【服务说明】在您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并开通“海外直邮”服务之后,您可选择向买家提供“海外直邮”服务的商品范围,按照平台公示说明或页面提示发布商品。
成功加入服务的商品可在商品详情页获得“海外直邮”服务标识(标识内容由淘宝确定)。
1.2【服务订购及费用】在您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并开通“海外直邮”服务之后,您需与淘宝合作的服务商单独签约,由服务商为您加入“海外直邮”服务的商品提供跨境交易物流相关服务;
并由服务商向淘宝同步您的商品物流进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海外仓揽收、出库、干线到达、国内配送揽收、包裹签收及商品清关申报信息)以供买家可在淘宝网查询购买商品的物流跟踪记录。
您可以享受“海外直邮”服务相关合作价,具体价格及结算事宜以系统页面载明标准或您与服务商签署的协议另行约定为准。
1.3【服务约定】您同意并委托服务商为您提供商品“海外直邮”服务,对于您与服务商物流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均由您与服务商按照所签署相关物流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及履行,淘宝仅通过平台系统及技术接口作为您与服务商沟通合作的渠道,因您使用前述物流服务而与服务商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均与淘宝无关,您须与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同时,您同意遵守淘宝平台公示的针对“海外直邮”服务项目发布的包括《淘宝网“海外直邮”服务规范》在内各类相关规则、规范,上述规则作为本须知的重要补充,与本须知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您理解并同意,“海外直邮”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淘宝在此明确声明对“海外直邮”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为持续提供更好的服务,淘宝保留在必要时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
“海外直邮”服务可能因淘宝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您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二、卖家义务与责任
2.1您承诺始终符合“海外直邮”服务准入条件及相关服务规则,保证发布/交易商品符合境外(海外及港澳台)发货地点要求,认可并保证合作服务商所提供的物流服务符合相关要求;
包括透出全链路物流信息完整可供买家查询、商品依照跨境进口相关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的清关渠道申报进口等。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商品订单非海外发货或无物流信息展示等原因买家投诉要求退货退款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且您同意淘宝按照“海外直邮”服务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进行相关处理。
2.2您认可淘宝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并非您与服务商及买家合作的参与者,您应自行并独立承担与服务商及买家合作的全部责任与后果,“海外直邮”服务标识的展示/透出并不构成淘宝对您相关商品销售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您应对自身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2.3如您基于跨境交易为办理清关而使用实名认证组件或自行向买家收集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身份证影印件)时,您须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定;
应确保仅用于清关目的,您需核实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您的实际买家,并保证对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和传输,您应对因您发生的信息泄露、非法使用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4为使服务商顺利高效提高物流服务,您了解并同意,您使用服务商相关物流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淘宝及其关联方将商品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购人/收件人真实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影印件)、淘宝账户ID)、订单及客诉信息披露于服务商。
您承诺您所提供的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您自行承担,与淘宝无关。如因此给淘宝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您予以全部赔偿。
三、违约及处理
3.1您应当按照本须知的约定使用“海外直邮”服务,如您存在多次违反本须知及淘宝平台相关规则要求时,淘宝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海外直邮”相关服务,并按照淘宝规则对您进行相关处置(包括不限于赔付消费者)。
3.2您主动退出或被终止使用“海外直邮”服务后,对于您在本须知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淘宝可根据相关规则对订单进行处理,并可通知买家并根据买家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
如买家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须知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四、其他
4.1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对本须知不时进行修改、完善,相关调整将以平台公告等方式事先告知予您,并自公告发布七日后或公告载明之日起生效。
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淘宝相关规则、产品流程说明为准。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海外直邮”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海外直邮”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4.2法律适用:本须知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4.3管辖:您因使用“海外直邮”服务所产生及与淘宝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4可分性:本须知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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