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小店名字怎么取?想了解这个就必须知道抖音小店官方的命名规则,才能取到一个心仪的小店名称,不走弯路!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出抖音开店命名规则,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了规范平台内抖音店铺名称的申请、修改等行为,给商家及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体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特制定《店铺类型及命名规则》,旨在维护平台的生态秩序和氛围。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
1.3 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家/店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2.1 旗舰店命名规则
2.1.1 旗舰店定义
(1)旗舰店,是指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标或TM标)或由商标权利人(商标为R标)提供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平台开设的企业店铺;
(2)根据品牌授权书类型,可申请“旗舰店”或“官方旗舰店”。以“官方旗舰店”命名的,“品牌授权书”模板应为“官方旗舰店授权模板”。
(3)申请主体应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得申请。
2.1.2 旗舰店包括以下情形 :
(1)经营一个或多个自有品牌商品的旗舰店;
(2)非自有品牌(独占授权)经营一个或多个品牌(多个品牌需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2.1.3 命名形式
品牌名+类目(非必填)+旗舰店/官方旗舰店。
2.2 专卖店命名规则
2.2.1 专卖店定义
(1)专卖店是指以商标权利人提供普通授权的品牌入驻平台开设的企业店铺;
(2)以“专卖店”命名的,入驻品牌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 状态),或申请时间满六个月且无驳回复审的TM标
(3)申请主体应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不得申请;
2.2.2 专卖店包括以下情形:
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专卖店。
2.2.3 命名形式
品牌名+企业商号+类目(非必填)+专卖店,举例:韩后水之恋专卖店;
2.2.4 特殊情况:
(1)若企业字号与品牌名一致,可以命名为:品牌名+专卖店;
(2)若企业字号重复时,可以命名为:品牌+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地名)+专卖店。
2.3 专营店命名规则
2.3.1 专营店定义
(1)专营店以商标权利人提供普通授权的品牌入驻平台开设的企业店铺,经营两个及以上品牌;
(2)以“专营店”命名的,入驻品牌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 状态),或申请时间满六个月且无驳回复审的TM标
(2)申请主体应为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
2.3.2 专营店,包括以下情形:
(1)经营两个及以上自有品牌的专营店;
(2)经营两个及以上授权品牌的专营店;
(3)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专营店。
2.3.3 命名形式
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不得以“XX(品牌名)专营店”命名,举例:宝锐数码专营店
若经营多类目,则可选择其中一个经营类目即可
2.4 普通店铺命名规则
点击查看《个人普通店经营权益及要求解析》
2.4.1普通店铺定义
(1)申请主体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新个人商家入驻已暂停,已入驻商家可正常经营);
(2)可经营多个品牌。
2.4.2 命名形式
商家自行定义,但需遵守以下规则:
(1)普通店铺的店铺名称不得使用“旗舰”、“专卖”、“专营”、“官方”、“直营”、“官字”、“官方认证”、“官方授权”、“特许经营”、“特约经销”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2)如店铺名称出现品牌(企业商号包含品牌的情况除外),需提供品牌授权。
第三章 命名限制
3.1 店铺名不得超过60个字符
3.2 店铺名除空格及英文“-”外不得出现异形符号(以平台公布对于符号标准要为准)。
3.3 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3.4 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3.5 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违法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词汇。
•出现平台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
•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3.7 店铺名不得包含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与平台主要业务、类目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
•带有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不可出现促销名词,如满减、折扣、打折、满赠等。
第四章 店铺LOGO规则
4.1 店铺LOGO中如出现品牌,需提供品牌授权。
4.2 店铺LOGO中不得含有政治敏感因素,平台禁售产品及任何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微信号,QQ号等)。
4.3 店铺LOGO中不得涉及人物/动漫人物的肖像,如确实需要用到知名人物/明星/动漫人物作为店铺LOGO,需提供肖像授权或动漫人物版权授权,其中肖像授权书要求参考《招商标准及入驻规范》。
4.4 资质,合同类图片不得作为店铺LOGO使用。
4.5 若店铺logo中出现“小店”字样,需与店铺名称一致。
4.6 禁止出现的内容也适用于上述3.6店铺名称中提到的情形。
第五章 违规处理
5.1 商家设置的店铺名称及logo应遵守本规则要求,若发生以下情形,平台有权对店铺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封禁、禁止上新,同时通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店铺名称直至符合要求;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平台有权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该店铺的名称。
•如发现店铺名称及logo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规则、平台协议、其他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下同)或者存在违规风险的。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政策、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变化,导致店铺名称及logo不符合新的要求的。
5.2 如因店铺名称及logo违规导致平台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害的,平台及遭受损害的第三方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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