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艺术除具备一般设计艺术规律(如装饰美、秩序美等)以外,也有独特的艺术规律。
1)符号美。商标是一种独具一格符号艺术特征的图形创意艺术。它把来自当然、社会发展及其大家意识中认可的事物形状、符号(包含文本)、颜色等,历经艺术提炼出和生产加工,使之构造成具备详细艺术性的图型符号,进而差别于装饰图和别的艺术设计。标示图型符号在某种意义上含有文字符号式的简约性、集聚性和抽象性,乃至有时立即运用现有的文字符号,但却彻底有别于文字符号。它是以图型方式反映的(现有的文字符号须经图形化更新改造),更具有鲜明形象性、艺术性和的共识性的符号。符号美是logo设计中最重要的艺术规律,标示艺术便是图型符号艺术。
2)特征美。特征美也是商标独特的艺术特征。标示图型所反映的并不是某些事物的某些特征(个性化),只是类似事物总体的实质特征(共性),或说成类型特征。根据对这种特征的艺术加强与浮夸,得到 的共识的艺术效果。这与别的造型设计艺术根据有血有肉的个性化描绘得到 感人至深艺术效果是迥然不同的。但它对事物共性特征的主要表现又不是千篇一律和整合性的,同一共性特征在不一样设计中能够并且务必各具不一样的个性化形状美,进而各具独特艺术风采。
3)凝炼美。构图法紧凑型、图型简洁,是商标艺术务必遵照的构造美标准。商标不但独立应用,并且常常用以各种各样文档、促销品、广告宣传、印象等视觉传播物当中。具备凝炼美丽的商标,在一切视觉传播物中(无论放得多少或缩得多小)都能显出本身单独的详细的符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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