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大家先讨论一下商标使用许可的界定是如何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就是指商标权人将其全部的注册商标所有权分离出来出一部或所有许可给别人有偿服务使用。换句话说,商标权人为因素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一方为被许可人。
商标使用许可有别于商标出让,商标出让的結果是原商标注册人失去商标的使用权;而商标使用许可并无商标所有权转移的难题。那麼,商标使用许可的归类有几种呢?第一类:独享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到约定的期内、地区和以约定的方法,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可使用该注册商标。第二类: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到约定的期内、地区和以约定的方法,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能够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可再行许可别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第三类:一般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到约定的期内、地区和以约定的方法,许可别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主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别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有益于能够更好地充分发挥商标推动商品经济和商品流通的功效,也是商标权人充分行使其支配权的主要表现。清晰把握商标许可的归类,将能够更好地协助商标权人履行自身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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