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因为遭受对海外法律不了解调查取证难度系数大、上诉费用昂贵、周期时间长等要素的限定,多采用回收、商议或干脆舍弃在本地销售市场的商标权等消沉的方法开展解决,不仅不可以合理地维护保养驰名商标的支配权,反倒会使侵权者更为猖獗。企业要深刻认识到驰名商标既是企业关键的运营資源,也是事关企业发展趋势的战略资源,企业仅有高度重视用商标开启销售市场、占领销售市场才可以持续提升企业的国际性市场竞争力占领国外市场的主阵地。
因而不管处于全球何处,一旦察觉自己的商标利益遭受侵害,都理应英勇地根据法律方式消费者维权。例如,“美的”商标在欧州被故意申请注册,海尔公司积极主动应诉,取得成功地抢回了商标,并且使用起诉的危害扩展了美的商标在国外的危害。“王致和”在法国被故意抢注,王致和食品类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收集了很多的直接证据,最后获得了这次海外起诉的获胜,而且给被同一企业抢注的“韩家”、“刚好”等企业出示了可效仿的成功案例和强劲的自信心适用。自然,开展驰名商标的海外维权行动也不能盲目跟风做事,在国外市场上商标纠纷案件处理错误会使企业的早期勤奋功亏一篑,因而务必认真完成,事前就需要开展缜密的预防,纠纷案件产生后更要积极主动回复。企业理应不断完善商标监督机构,对商品输出国的商标法律有一定水平的掌握。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