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家收到商品后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不喜欢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都可以向商家提出“淘宝商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
2、买家向商家提出“淘宝商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应在确认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3、提出“淘宝商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必须未使用过、未破坏原包装并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如能提交质量问题的证明,退换货不受此限;
4、如“退换货条件”(请详见本规则附录)另有规定的买家应遵守特别规定;
5、买家在签收货物7天内,已向商家提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而被商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商家,或商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在交易状态显示为“交易成功”后14天内就卖家未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可向淘宝商城提交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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